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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21
08月
114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簡章
2025/08/21
鼓勵非師資培育學系所之師資生、修習雙語課程之師資生及修習STEM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踴躍報名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作業規定辦理。
二、每月獎學金新臺幣8,000元整,原則上自錄取次月起請領,除教育部及本校另有規定外,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
三、師資生需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一)114學年度日間學制大三以上具正式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師資生(不含海外交換生、休學生、保留學籍生、延畢生、畢業生、退學生、師資培育公費生等)。
(二)研究所學生在學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達GPA 3.76 (對應百分制為85分)以上。
(三)已修習教育專業課程2學期以上(不含寒暑修)。
(四)本校修習STEM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
四、請有意申請的學生於1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備妥所需書面資料,向本校師資培育學院課程組提出申請。資格審查通過者之面試名單預計於114年9月1日(星期一)中午前於師資培育學院網站公告。
五、其他重要規範:
(一)受領本獎學金之學生,後續應依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受獎學生輔導實施計畫、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敬請詳閱,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依據教育部規定,本獎學金不與教育部核發之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重複請領,但低收入戶學生不在此限。
(三)對於本獎學金錄取後之受領金額、權利、義務、檢核及輔導等事宜,請洽師資培育學院實習與地方輔導組。